| | |  | | 京政发[2008]38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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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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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、驻京部队和各省区市的大力支持下,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,2008年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全面兑现了申奥环保承诺。借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成功经验,在巩固前十四个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成果的基础上,市政府决定,2009年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。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: 一、推进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主的机动车污染防治 (一)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。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本市实施的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,不符合规定的,不予办理登记等手续。今后,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本市当年适用的排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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